官方6起医美税案里的四类违法情形,逐案对照金额
以2026年4月29日税务部门曝光的6起医疗美容行业偷税案件为样本,按通报原文把违法情形分为四类: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账簿少列收入并虚假申报、应税收入违规申报为免税、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文仅列通报事实,不作延伸解读。
一、私户收款与POS结算款不入账
辽宁曙光整形外科医院:员工个人银行卡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POS机结算款入私户,个人卡取得收入6908.59万元,认定隐匿应税收入1602.32万元。
贵州吴氏嘉美整形美容:POS机绑定账户及第三方支付签约记录显示,385.53万元全部划入离职员工个人账户,认定隐匿销售收入385.53万元。
二、账簿少列收入、虚假申报
6起案件的通报均将"账簿上少列收入""虚假申报"列为违法手法,北京邦定美容整形外科门诊部另有虚列成本费用情形。
保定华美整形美容医院2020年至2022年少缴税费139.77万元,2024年6月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87.35万元。
三、应税收入申报为免税
常州苏王医疗美容门诊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6.00万元,同时应税收入违规申报为免税,少缴增值税及附加2.64万元,2025年7月共计169.05万元。
北京邦定美容整形外科门诊部:2020年至2022年少缴134.15万元,另因将应税申报为免税少缴增值税及附加55.72万元,2024年5月共计320.52万元。
四、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广州氧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因通过私户、现金发放薪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66万元,加上少缴95.09万元,2024年3月处理处罚共计210.31万元。
未代扣个税在6起案件中出现在3起:常州苏王106.00万元、贵州吴氏嘉美46.00万元、广州氧颜35.66万元。
五、六案的合计处理口径
据通报,6起案件均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金额依次为626.43万元、237.53万元、169.05万元、320.52万元、287.35万元、210.31万元,款项均已追缴入库。通报对各案税款、滞纳金、罚款三项未分别披露。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栏目,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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