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年报净资产666万元、一份却写负2675元:涉税中介违规帮注销被处罚
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帮助企业注销造成少缴税款案件。同一日提交的企业三季度报表净资产为666.63万元、四季度报表净资产为-2675.12元,而两表净利润均为11.08万元。中介通过虚假填报财务报表及清算附表骗取税务注销,造成投资人少缴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中介被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并处以0.5倍罚款66.66万元,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一、注销企业报表的指标异常
据揭秘稿《涉税中介搭"捷径" 帮别人偷税自己也被罚》,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拟注销企业的财务报表指标异常。同一企业同日提交的三份报表中,三季度报表净资产为666.63万元,四季度报表净资产却是-2675.12元,而两者净利润均显示为11.08万元。
稽查人员进一步追踪中介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查明河南佳轩贸易有限公司方王某东向中介实际控制人张秋霞支付2万元"代理注销服务费",而当地代理记账年费一般为1500至3000元。
二、中介做了什么
经认定,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在代理注销过程中,违规确认企业货币资产损失、虚假填报财务报表及清算附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帮助企业完成税务注销,导致未代扣代缴投资人王子轩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后调取账簿,确认相关报表由中介填报。
三、处理处罚与同批案件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税务机关没收该中介违法所得2万元,并按少缴税款的0.5倍处以罚款66.66万元,同时向王子轩追征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该中介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违法所得、税款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同日曝光的另两起案件中,惠州市展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少申报营业收入437.42万元、虚列成本费用227.82万元、少缴税费103.80万元,2025年5月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95.03万元,机构及财务负责人谢剑华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杨小珍为企业非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18份、涉及金额1092.59万元,致3户企业少缴146.51万元,杨小珍被罚73.25万元、机构被罚56.72万元,涉嫌犯罪部分由公安机关侦办。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栏目,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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